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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第十条 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 2025年学院开设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民事执行等14个招生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和行政执行3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其他专业为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第十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生源结构、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十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专业组设置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招生简章、学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条件

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七条 参加河南省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志愿报考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志愿从事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工作;

(五)年龄须在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一)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实行单项淘汰,项目中出现一项不合格,结论即为不合格。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实行单项淘汰,项目中出现一项不合格,结论即为不合格。

(四)体能测评。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六章 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 参加河南省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志愿报考学院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四)符合教育部、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报考条件。

第二十条 报考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录取规则

二十一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等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随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仅在河南省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存在专业调剂。

二十四 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遵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规则,以高考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为依据,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的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所有选科组合均可报考。

二十六 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院所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男女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二十九 如上级主管部门就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工作颁布新的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三十 录取结果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三十一 学院2025年收费标准依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为:文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人间600元/生年。

三十二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 学院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宗旨,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综合表现极其优异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我院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六)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元。

(七)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突发情况(包括因病、人身意外、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佐证材料,经系部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放补助。

(八)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岗,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12元/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九)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模块,办理快速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指导各系进行困难认定,并采取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措施给予资助。

(十)其他校内资助:我院针对原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开展各类“送温暖”活动,包括:发放返乡补助、越冬补贴、慰问困难学生家庭及假期留校困难学生等,切实将精准资助落到实处。

如需详细了解上述政策,可登录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nsfjy.edu.cn/info/1320/1128.htm)查看。

第三十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参加面向社会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就业,也可通过公司、企业应聘就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2025年录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可参加我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我院该类专业毕业生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

第三十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三十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3760931

学院网址:https://www.hnsfjy.edu.cn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

第三十 我院没有设立任何分校,没有与任何学校联合办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十九 本章程由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5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法律事务

580401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法律文秘

580402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刑事执行

580501K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行政执行

580503K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司法警务

580504K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社区矫正

580505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刑事侦查技术

580601K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司法信息技术

580602K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司法鉴定技术

580603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普通

全日制


3

-

文科类

37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4200



民事执行

5805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