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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    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院校标识码:4136013428

层    次:专科

学    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如有调整,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考生须知

1、承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考试成绩和录取办法。

2、无外语语种要求。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早期教育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学前教育专业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 书画艺术专业色盲不予录取;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形象气质佳,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请谨慎报考。

三、招生计划分配

1、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学校以社会发展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2、学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四、录取工作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3、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各省(市、自治区)文件为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奖、助学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招生专业(详见学校官网)

2025年招生专业

二级学院 专业 学费 二级学院 专业 学费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00/ 经济管理学院 邮政快递智能技术 5000/
数控技术 50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5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00/ 电子商务 5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000/ 大数据与会计 5000/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 5000/ 跨境电子商务 5000/
早期教育 5000/ 航空与旅游学院 健康管理 50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000/ 民航运输服务 5000/
艺术与设计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5000/ 空中乘务 5000/
视觉传达设计 5000/ 汽车工程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0/
书画艺术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00/
音乐表演 50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000/
舞蹈表演 5000/ 中外合作办学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 12000/
信息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000/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 120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0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50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000/



八、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3、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院纪委办反映,电话0794-7058196,邮箱:fzxyjc@163.com

4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276号

联系电话:0794—7058123、7058456

学院网址:http://www.fzjsxy.cn

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fzjs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