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贵州财经大学,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政府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有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经过长期建设,形成了以经管学科为主体,以理工学科、文法学科为两翼,以教育学、社会学、艺术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等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主管部门为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为4152010671;学校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2025年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公布为准。学校2025年无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5年在贵州省设有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核准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招收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夏书章公共管理卓越人才实验班。实验班组织校内外优质资源,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围绕实验班定位设置招生计划,制定培养方案,明确退出机制。
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与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在经济学专业招生。
夏书章公共管理卓越人才实验班,在公共管理类招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第十三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商务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共10个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英语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招生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在实行“专业+院校”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中,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相同专业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同专业组之间不进行调剂。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及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所填报的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十七条 报考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舞蹈学、环境设计专业考生须获得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一般本科艺术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投档规则,对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报考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体育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合格标准且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录取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为避免学业受影响,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两个专业: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以上八个专业大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或双语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就读,学业完成风险较大,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 报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考生,考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生源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二十三条 报考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生源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二十四条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生源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统计学、金融数学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生源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第二十五条 报考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符合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
其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予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予财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授予数字营销与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一)注册为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二)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出国学习学生:托福网考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需达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当年公布的国际生语言能力要求为准。
(三)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含)以上;专业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以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培养方案为准。
第三十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达到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第三十一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达到美国马歇尔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符合马歇尔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马歇尔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第三十二条 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三年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在国外大学完成后续学业。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勤、助、贷、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w.gufe.edu.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纪检监督电话:0851-88675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