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学校概况

凯里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凯里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中文名,凯里学院;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69;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政编码:55601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凯里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章制度,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具体事务。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咨询信访工作站,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5年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九条 学校继续推行“大类+专业”招生模式。大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条 录取批次:本校录取为本科批。涉及艺术、体育、普通类本科、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时间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投档。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原则为: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录取计划有限的情况,学校将依据: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还同分,历史类专业以语文单科成绩排列对比,物理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列对比,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高考成绩相同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口试,同分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十 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生,数学成绩不低于75分方能报考;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80分方能报考。

十七 我校各专业(除英语专业)现行所修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

十八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药学、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材料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等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物理学地理科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程造价、工商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十九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所有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

第二十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

毕业文凭

第二十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凯里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复查

第二十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 2025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第二十 学校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56011

联系电话:0855-8553376、0855-8510505(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kluniv.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adweb.kluniv.edu.cn

二十六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十七 本章程由凯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十八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