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院校标识码: 4143013807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主管、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始创于1958年,2004年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省卓越高职院校、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省“楚怡工匠计划”试点高校、省“芙蓉工匠”培养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与衡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湖南省“楚怡工匠计划”。
学校现有会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现代物流学院和职业技能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26个,其中教育部示范专业1个(模具设计与制造)、国家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大数据与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中央财政支持专业3个(数控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会计信息管理)、省级精品专业2个(大数据与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省示范特色专业1个(会计)、省生产性实习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1个(会计)、省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1个(模具设计与制造)、省示范特色专业群1个(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3个(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模具设计与制造)、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会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楚怡”教学名师3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人、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会计领军人物3人、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名师工作室6个、省“楚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7个。近五年教师立项各级各类课题424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119项、出版专著115部、编著教材173部。获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9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省优秀教材奖13部、财政部规划教材9部、“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10部。
学校紧密对接和服务国家特高压输变电产业集群,牵头成立了衡阳市市域产教联合体1个,成立了输变电装备行业、现代冷链物流与供应链行业和业财税数智化服务行业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3个。携手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共建输变电装备制造与运维产业学院,与特变电工、华菱衡阳钢管、理想汽车、深圳华为、海康威视、江苏京东、深圳飞力士物流、珠海冠宇电池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战略关系,开设了现代学徒制班,为学生成才就业提供保障。近年来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就业满意率、就业稳定率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入学即入行”。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份招生,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将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湖南省教育厅,经批准同意后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ycgy.com)查看分省(区、市)分专业(类)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见下表
所属二级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含方向)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会计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三年 | 3500 | 国家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
大数据与会计 (工程预决算方向) | 3500 | |||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方向) | 3500 | |||
大数据与审计 | 3500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500 | |||
会计信息管理 | 3500 | |||
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 | 7000(暂定) | |||
智能制造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60 | 教育部示范专业 |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600 | |||
经济贸易学院 | 电子商务 | 3500 | 国家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500 | |||
市场营销 | 3500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600 | ||
软件技术 | 780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4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4600 |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600 | |||
汽车智能技术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600 | |||
现代物流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
物流工程技术 | 4600 | |||
供应链运营 | 3500 |
注:此收费标准已经衡阳市发改委批准,如有变动,以省、市发改委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不限录取语种,实行历史类、物理类兼招。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课安排教学、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专业,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考生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不适合填报我校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六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规则进行录取。
按照志愿专业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末位同分排序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文综或理综)依次进行。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的,可于入校后第一学期期末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当年度《转专业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均可参加湖南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与本校合办的自学考试本科班学习,也可通过成人高考升入燕山大学设在本校函授站的本科班学习。我校毕业生均可不限名额、不限学校报考“专升本”,即大三第二学期均可以参加湖南省的“专升本”考试。报考任意一所对应专业有”专升本“计划的本科学校,由录取的本科院校颁发全日制本科文凭。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在内的资助工作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有关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狮山路20号
邮政编码: 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0734-8378042 0734-3174218
招生咨询QQ:800029532
微信公众号: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邮箱: hncgyzsb@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hycg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4-3174200